院党委发(2018)2号
谈心谈话制度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,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法,也是发扬党内民主、增进党内团结、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。为了健全、规范谈心谈话活动,做好党员教育工作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谈心谈话制度。
一、范围对象
1.领导班子成员之间;
2.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人员之间;
3.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之间;
4.党支部书记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之间;
5.党员与党员之间。
二、主要内容
1.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、工作、作风、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。
2.交流思想,倾听谈心对象呼声,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,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。
3.帮助谈心对象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,明确努力方向,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。
4.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帮助自己查找问题,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。
5.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,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,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。
6.其它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。
三、基本原则
1.以诚相待。谈心者彼此间要推心置腹、开诚布公地说出自己的想法。
2.实事求是。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做到有根有据、实话实说。
3.讲求实效。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,力戒空泛。要从实际出发,做到有的放矢,注重实效。
4.信任尊重。被谈话者要信任谈话者,说出内心的感受;谈话者要尊重被谈话者,注意为其保密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领导班子成员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每学期至少一次;
2.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人员谈心谈话每学期至少两次;
3.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在党支部每个党员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;
4.党支部书记与所在党支部每个党员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两次;
5.普通党员每学期至少主动发起两次谈心谈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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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29日